【拍卖公告】昌吉市41区1丘12栋2单元5层503室(第一测绘院家属院)
变 卖 公 告
昌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7月18日上午11时起(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位于昌吉市41区1丘12栋2单元5层503室(第一测绘院家属院)。
网络询价:222762.13元;变卖价:170413.03元;
保证金:17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变卖预缴款:170413.03元。
1. 标的物介绍:证载面积:59.57㎡,南北朝向,混合结构,一室两厅一厨一卫,住宅用途,一梯三户,产权证号:新(2024)昌吉市不动产权第0010983号。
2.特别说明及瑕疵:
(1)变卖成交后,以移交时的现状进行交付,财产范围建筑物、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不包括地下室。
(2)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变卖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可能存在的租赁及占用等情况;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
经实地勘查,标的物房产位于昌吉市延安南路124号新疆第一测绘院家属院12栋2单元5层503室,目前有人居住。
(3)该标的展示的照片、视频仅作参考,变卖成交后以现状进行交付,对可能存在的未知风险和瑕疵,请竞买人再三斟酌,仔细考虑,竞买人一旦报名并出价,则视为接受变卖公告及竞买须知所有条款,接受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所有责任及风险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7月3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辅机构联系统一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任意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 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及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缴费用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房屋腾退期限为6个月。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7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拍辅机构: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昌吉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开发区分理处;银行行号:104885001050,账号:623263830010614979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本次变卖一切费用均进入法院指定账户,由法院向拍辅机构支付,无买受人单另向拍辅机构支付费用的情形。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一、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994-8282949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999118177、0991-450478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昌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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