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阿勒泰市文化路六道巷门面房-10号门面租赁权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4月7日12时至2026年4月8日12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资产拍卖(https://zc.gpai.net)公开进行网络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租赁标的:位于阿勒泰市文化路六道巷2处门面房租赁使用权,面积均约41.5㎡,砖混结构,商业用房,2000年建成,租赁期限:5年,租金按年支付,租赁标的物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目前均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以下租赁标的物按照序号分别进行拍卖,详见下表:

租赁标的物信息摘自新嘉咨询字[2025]06802号价格咨询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租赁标的物现状不符以实地勘查及交接时现状、面积和位置为准。
二、租赁标的物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拍卖人在租赁标的展示期间对拍卖租赁标的物提供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人统一安排(节假日休息)。
三、特别提醒:
1、租赁标的物起拍价、成交价均为年租金价格,门面房租赁权面积、结构及性质均由委托人提供,仅供竞买人参考。均按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招租,成交后由委托人按实物现状进行交接,如与拍卖资料及图片不符,以实地勘查及交接时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拍卖租赁标的物(不包含独立于建筑物的设备及水、电、暖等其他费用),按现状进行拍卖(不含装饰装修及动产)。水、电、暖、物业费以及其他费用由承租人(即买受人)自行单独缴纳。
3、承租人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必要的装修改造,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装修图纸及方案,须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所需费用承租人自理,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在该房屋上修建的建筑及附着物不得拆除,装修改造部分须无偿归属于出租人(即委托人)。
4、租赁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交纳成交价(年租金)及拍卖佣金。
5、公拍网系统显示竞拍成交,即视为公拍网向买受人提供的服务已完成,买受人即应当向公拍网支付技术服务费,具体费率以公拍网拍品页面公示为准。
四、租赁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租赁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租赁标的物实际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成功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付清年租金、及拍卖佣金,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五、竞买报名、保证金办理:有意竞买者报名前须与拍卖人联系,登录公拍网-资产拍卖,进行实名注册并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价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竞买协议》。
联系电话:0991-4504788、18009916525
公告查询登录官网:“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或公司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新疆新天地拍卖”查看租赁标的物详情。
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0日





关闭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