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新疆博乐市北京北路498号1幢014号1层商业房地产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6月3日12时至2026年6月4日12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资产拍卖(https://zc.gpai.net)公开进行网络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新疆博乐市北京北路498号1幢014号1层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254.65㎡,砖混结构,设计用途:商业,总层数:6层,所在层:1层,2003年建成,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2009字第00028074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73.34㎡,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32年10月16日,国有土地使用证:博乐市国用(2009)第339号。
起拍价:3756100元;竞买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倍数。
本次拍卖标的物包括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二次装修,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标的物信息摘自委托人提供的新华远(估)字2025第0099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标的物现状不符以实地勘查及委托人交接时现状为准,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二、标的物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拍卖人在标的展示期间对拍卖标的物提供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人统一安排(节假日休息)。
三、特别提醒
1、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以实物现状交付,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面积、质量、瑕疵等状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成交后,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所涉及的所有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标的物面积如与相关部门出具的产权证面积有出入,以过户时相关部门出具的实际产权证面积为准。
3、竞价成功5个自然日内,买受人须按约定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并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4、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向公拍网缴纳技术服务费,按照标的物成交价的0.15%收取(最终以平台实际收费为准),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10万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技术服务费缴纳期限为竞拍结束后的7个自然日,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公拍网有权对其进行追缴(自2024年1月1日执行,详见(https://zc.gpai.net/zc/help?id=157)。
四、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竞买报名、保证金办理:有意竞买者请登录公拍网-资产拍卖,进行实名注册、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七、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价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竞买协议》、《特别规定》、《重要提示》及《标的信息》。
联系电话:18999869881、0991-4504788
公告查询登录官网:“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或公司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新疆新天地拍卖”查看标的物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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