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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新民东街临街旺铺租赁权火热招商,临街黄金铺位稀缺面世!

详细说明

拍 卖 信 息


租赁标的物信息: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东街44号1层临街房产租赁使用权,总层数:7层,所在层:1层,租赁标的为1层临街房产大证,产证未进行分割,租赁期限:3年(具体期限以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租金支付方式:按年一次性支付,租赁标的物按照序号分别拍卖,详见下表:

四至及现状:东至新民东街南二巷;南至工行搬迁楼;西至新民东街南一巷;北至新民东街。房屋维护状况一般,目前空置状态。

交通及其他:附近有30路、35路、58路、59路、73路、104路、306路、309路及地铁1号线等公交线路途经并设站点,交通较便捷。周边有乌鲁木齐市第五十三小学、工行搬迁楼、荣昌小区、玖轩花苑、大和商务中心、宏大广场、喆啡酒店、第九健身汇等,公共配套设施较为完善。

本次拍卖房屋租赁使用权不包含装饰装修及动产,不含水费、电费、采暖费、物业费、卫生费、消防费、维护维修及保养费等,也不包含独立于建筑物的设备等其他费用。

租赁标的物信息由委托人提供,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现状不符,以实地勘察及委托人交接时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时间:2026年7月22日12时至2026年7月23日12时止延时除外)公拍网-资产拍卖(https://zc.gpai.net)举行网络拍卖活动。

竞买报名、保证金办理:有意竞买者(仅限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参与本次竞拍),竞买人报名前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与拍卖人联系,签署《拍卖事项告知书》及《拍卖资料》后,再登录公拍网-资产拍卖,进行实名注册并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联系电话:18999125507、0991-4504788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1905室


标的物详情介绍

标的物一

拍卖标的物: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东街44号1处临街房产租赁使用权,

租赁面积:约29.88㎡(最终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租赁标的为1层临街房产大证,产证未进行分割,

总层数:7层,所在层:1层,

租赁期限:3年(具体期限以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租金支付方式:按年一次性支付。

拍卖价格:

起拍价:42207元/年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标的物二

拍卖标的物: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东街44号3处临街房产租赁使用权,

合计租赁面积:约342.29㎡,3处面积分别约为94.93㎡、116.06㎡及131.3㎡(最终面积均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租赁标的为1层临街房产大证,产证未进行分割,

总层数:7层,所在层:1层,

租赁期限:3年(具体期限以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标的物整体拍卖,

租金支付方式:按年一次性支付。

拍卖价格:

起拍价:458515元/年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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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1、此次租赁标的物起拍价、成交价均为年租金价格,成交后由委托人以实物现状进行交接,如与拍卖资料及图片不符,以实际现状及交接时现状为准。租赁标的为1层临街房产大证,未进行分割,租赁面积存在误差,以委托人提供的租赁面积为准,拍卖成交后,租赁面积不做改变,请竞买人谨慎参拍,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资格条件:竞买人仅限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不接受自然人个人及其他非法人经营主体报名。报名时并提供有效证照,并符合委托人对经营资质的要求,且经委托人(即出租人)审核批准且后,方可办理竞买手续。

3、经营项目:禁止经营餐饮及娱乐经营场所等,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以上行为,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人自负。竞买人报名前,其所营业项目或方式须报经委托人审核批准,不得变更营业项目及方式,如确需变更、增加营业项目或方式须经委托人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4、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交纳成交价(年租金)、租赁押金及拍卖佣金,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5、租金支付方式:按年一次性支付,按照“先支付后使用”原则,第一年租金由买受人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委托人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后续年度租金支付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6、租赁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向公拍网缴纳技术服务费,按照租赁标的物3年租赁期限总成交价的0.15%收取(最终以平台实际收费为准),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10万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技术服务费缴纳期限为竞拍结束后的7个自然日,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公拍网有权对其进行追缴(自2024年1月1日执行,详见https://zc.gpai.net/zc/help?id=157)。